张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各乡镇和县级部门行...
发布时间: 2015-07-28 点击次数:?
张政〔2015〕61号
张北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各乡镇和县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的有关要求,县审改办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行政权力和职责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张北县县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张北县乡镇行政权力清单》和《张北县县级部门责任清单》、《张北县乡镇责任清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清单制度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不得擅自变更清单事项,要严格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没有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列入清单的部门职责,要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正确履行职能,规范行使权力,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加强清单动态管理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未经县政府审查确认并向社会公布,任何部门不得设定新的行政权力事项,不得自行变更部门职责,确需调整的,由相关部门向县审改办提出申请,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审核批准。
三、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运行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县审改办、县监察局、县法制办等部门要建立有效督查监管机制,确保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落地见效。要抓紧建立电子政务平台,做好与清单的衔接融合,加快推进权力事项网上运行。
四、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县审改办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中心网站、公示栏等多种渠道公开《张北县县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张北县乡镇行政权力清单》和《张北县县级部门责任清单》、《张北县乡镇责任清单》征集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张北县县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
2.张北县县级部门责任清单
3.张北县乡镇权力清单
4.张北县乡镇责任清单
张北县人民政府
2015年6月30日
张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印发 |
张北县部门权力清单.doc
张北县部门责任清单汇总.doc
乡镇权力清单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