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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区直部门及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3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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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根据《桃城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衡桃办字〔2020〕8号)的要求,桃城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区委编办、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人大监察司法工委)采取“三上三下”的方式,已将8个乡镇街道、23个区直部门、2个分局、区税务局和高新区,共35个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内容梳理、审核完毕,其中科技局、高新区只建立了责任清单。

经区委编办、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区人大监察司法工委联合审核后,提交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区司法局针对各单位具体情况,提出审查意见。各单位按照司法局出具的审核意见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进行了完善修改,现可以向社会公开,现提请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权责清单公开后,各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和职能变化按程序对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权责清单科学化、规范化。

附件:35个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政府部门权责清单.rar
来源:桃城编办
责任编辑:衡水桃城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