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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明察暗访、综合评估阶段督导工作方案

时间: 2018-07-09 作者:衡水市委编办


各县市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相关部门:

根据省《关于“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明察暗访、综合评估阶段督导工作方案》精神,按照《衡水市“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明察暗访、综合评估阶段工作要求,现将《关于“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明察暗访、综合评估阶段督导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018年7月9日

关于“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明察暗访、综合评估阶段

督导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梁慧玲书记讲话精神,按照市巡视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安排部署,着力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发现和解决存在突出问题,为开展综合评估大号基层、提供依据,确保整改“回头看”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时间

7月9日-7月20日

二、督导范围

各县市区、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市直有关部门,每个县市区抽查2-3个县直部门。

三、督导方式

按照“问题导向、从严从实、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督导检查,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方法。

1、召开座谈会。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了解相关工作总体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就督导内容逐项听取汇报。

2、查阅资料。按照督导内容查阅相关工作文件资料。

3、明察暗访。明察,即聚焦中央、省、市巡视反馈问题、专项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省在我市明察暗访录制的专题片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深入基层部门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查看工作记录执行情况,询问工作人员有关事项,检查行政审批大厅各窗口规范审批和服务情况、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邮箱)是否畅通等情况。暗访,即针对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经相关部门查否的,要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逐一调查核实群众举报反映情况;随机拨打投诉电话或组织暗访人员以办事人员身份深入到有关单位和办事窗口,查询和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现场拍摄有关画面、资料等。

4、交叉互查。重点围绕“五查”“三看”。“五查”,即一查主体责任是否真正落实;二查问题整改是否真正到位;三查制度建设是否符合实际、有效管用;四查追责问责是否真实到位,具体查看党委(党组)、纪委有没有会议记录,个人档案中有没有处分决定等;五查监督责任是否真正落实。“三看”,即一看存量,有没有漏网的;二看增量,是不是有新发生的;三看整改,是不是件件有着落。突出“一个工作重点”,即“放管服”改革取消下放的事项仍落实不到位的要严查。

四、有关要求

各督导组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实事求是开展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与督导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督导工作,客观真实提供有关资料。检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对各级各部门情况进行梳理,写出检查情况汇报报市政府办、市专项办,并全市通报。对群众满意度低的,责令“补课”;对倒数三名的进行约谈,对问题突出的要追责问责。

附:督导分组名单

附件:

督查组人员名单

第一督查组:

组  长:刘占杭  市编委办副主任

成  员:张树林  市编委办科长

李宽申  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科长

王  珏  市编委办科员

张会改  市编委办科员

王  君  市人社局科员

张丽丽  市发改委科员

崔海健  枣强县编委办科员

督查范围:桃城区、冀州区、枣强县、武邑县、深州市、高新区、滨湖新区;市委组织部、市法制办、市直事务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

第二督查组:

组  长:张建涛  市编委办副调研员

成  员:闫建军  市编委办副科长

侯  鹏  市编委办科员

赵  晶  市编委办科员

商  雪  市编委办科员

董凯丰  市行政审批局科员

刘  茜  市财政局科员

靳二牛  景县编委办科员

督查范围:武强县、饶阳县、安平县、故城县、景县、阜城县;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

具体督查行程、人员安排请及时与联系人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