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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委编办三抓三促 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

时间: 2021-10-08 作者:衡水市委编办

近年来,枣强县委编办从提升法治理念着眼,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从依法规范办事做起,从强化刚性约束落实坚持”,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是抓学习宣传,促法治理念提升。坚持以法治理念来武装头脑,谋划和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将《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规范机构编制事项申报工作的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纳入编办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及党员干部学习内容,不断提升全办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二是抓建章立制,促管理机制长效。修订完善《中共枣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枣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厘清委编委和委编办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探索建立以机构编制事项审核审批规范、报送和办理工作规范、机构编制评估细则、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部门协作联动机制为基础的贯彻《条例》配套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不断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是抓制度执行,促管理运行规范。落实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科学构建党政机构职能体系,积极推进事权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审批、报批各类职责、机构、编制及职数调整等机构编制事项。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坚决制止“条条干预”行为。严格实行总量控制,确保机构限额和编制数额“两个不突破”。优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完善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坚决杜绝超编进人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严守机构编制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