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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深入开展“条条干预”行为专项清查

时间: 2021-01-28 作者:衡水市委编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性,参照省委编办工作做法,衡水在市本级深入开展“条条干预”行为专项清查工作。

一、迅速传达,提高认识。将省委编办《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查处中央和国家机关对地方机构编制条条干预问题情况的通报>开展条条干预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精神呈报编委领导并转呈各常委、副市长。迅速转发《通知》至市直各部门,在市本级开展全面自查。加大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部门领导干部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纪律,自觉抵制“条条干预”行为。

二、压实责任,全面清查。要求市直各部门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程序,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全面清查,做到查找问题不遗漏。坚决防止以印发文件、召开会议、电话通知、口头打招呼等方式干预下级机构编制问题,推动《条例》《规定》关于严禁“条条干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立行立改。要求市直各部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对涉及到的各类文件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要废止,主动消除负面影响。明确自查自纠工作完成时限,建立“条条干预”问题清单。自查自纠期间,畅通“12310”举报受理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并按照相应权限,对整改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约谈有关部门负责人,告知机构编制政策规定,限期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