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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完成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标工作

时间: 2021-11-01 作者:衡水市委编办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委编办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掌握运用好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这个实践要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宗旨意识、提升能力水平,按照“内部挖潜、规范管理、优化配置、改革创新”的总体思路,不断强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均衡合理配置

近期,市委编办牢牢把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推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工作的契机,根据近三年各县(市、区)教职工编制使用情况以及中小学在校生数变化情况,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全面落实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并从市直统筹调剂通过事业单位改革、其他专项改革和行业改革收回的690名编制,用于补充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充分发挥现有编制潜力,盘活各类事业编制资源,有效化解教育发展需求与教职工编制资源有限的矛盾,确保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切实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深入调研摸清底数。为掌握全市中小学校基本情况,摸清底数,自3月份开始,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到县、乡和部分农村中小学进行调研重点对班级数、学生数、教师年龄层次、教职工配比、工作任务量、教学点分布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摸底。同时,与部分县(市、区)的机构编制和教育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经过调研摸底工作,掌握了中小学在校学生数及教职工的基本情况,对市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发展工作有了新思路、新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深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工作的改革方向。 

二是科学核编,强化统筹。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备标准核定编制,加大市级统筹调剂力度,全方位、多维度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按照河北省委编办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城乡统一、区域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机编办〔2018〕165号)精神,坚持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确保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能够满足教育教学实际需求,同时对个别县(市、区),特别是人口分散的农村地区必须保留的学校和教学点,坚持实事求是,既考虑师生比,也兼顾班师比,在教职工编制核定上给予适当倾斜,有效缓解农村中小学教师配备结构不合理问题。

三是强化督导,确保达标对个别未达标县市区进行专项工作督导,确保完成全面达标工作。通过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对未达标县(市、区)的教职工、在籍学生数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就保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建立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动机制,在有限的编制资源总量内最大限度发挥编制效益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同时对“县管校聘”实施以来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逐一深入分析、探讨,不断优化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资源配置,把为民办实事、解难题转化为实际行动,切实保障全市义务教育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