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告共有3个单位。
1、“峰峰矿区安全生产保障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峰峰矿区安全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柴伟光
住所
邯郸市峰峰矿区滏阳东路23号
开办资金
4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4064025689851
2、“峰峰矿区接待中心”公告事项:
峰峰矿区接待中心
刘印娜
邯郸市峰峰矿区滏阳东路6号
7026.9万元
非财政补助
12130406MB1071476G
3、“峰峰矿区防汛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峰峰矿区防汛服务中心
张涛
18.44万元
12130406MB1005348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