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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竞秀区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 2019-09-2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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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竞秀区卫生健康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竞秀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865),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定市竞秀区卫生健康局(简称区卫生健康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区卫生健康局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规划竞秀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措施。

(二)协调推进医疗机构改革,制定区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调度全区卫生技术力量,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

(四)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和健康知识的宣传,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六)制定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城乡社区卫生规划的实施。研究制定全区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七)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

(八)研究拟定全区重点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

(九)制定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实施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承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中医工作的行业管理。

(十三)受区委、区政府委托承担区计划生育协会的日常工作,业务工作接受市计划生育协会的指导。

(十四)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区计划免疫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受区委、区政府委托承担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区红十字会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综合性政策的调研,拟定卫生健康工作重大政策,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拟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行政事务、新闻宣传、资产、房产、信息、档案管理以及信访、稳定、后勤服务工作;承办人大、政协提案;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承办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受区委、区政府委托承担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

制定系统内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组织建设;承办系统内评选和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工作。

制定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新闻、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宣传网络建设;规范宣传品的管理;组织协调理论的学习与研究;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政策采购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对职业安全健康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管理工作。

(二)医政股(中医股)。研究拟定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认定;负责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聘任。   

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组织进行医疗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价;协调处理医疗纠纷;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管理;负责卫生标准计量、技术准入、科技交流与合作等;落实继续医学教育、学科带头人培养及在职人员培训管理办法;负责卫生行业学会工作;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组织紧急救护;负责临床检验和输血工作;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区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

制定全区中医行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监督检查中医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处理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医疗纠纷;指导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业务;推行中医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挖掘总结民间中医的治疗经验,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中药剂改革工作和中药质量的管理及监督。

指导全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改革;拟定妇幼卫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技术标准;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统筹协调健康教育工作;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指导工作,督促业务部门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监督定点医疗机构的审定、基金的管理等各项工作。指导预防保健工作规划的实施。   

拟定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组织对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治;组织指导计划免疫接种规划的实施,组织调度全区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负责对卫生监督员的管理和卫生执法监督;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场所卫生工作;组织地方卫生法规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计划生育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

(三)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区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和政策建议,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指导基层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负责对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及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估;指导基层生育资格审查,负责生育登记卡的发放、管理工作。做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工作。做好老龄事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和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监测人口出生性别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出生性别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指导、协调开展打击利用医学设备进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负责区计划生育协会的日常工作。围绕大卫生大健康中心工作,承担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工作,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全面服务乡村振兴。

第五条 区卫生健康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六条 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保定市竞秀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保定市竞秀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220日起施行。

来源:竞秀区编办
责任编辑:保定市竞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