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事业单位改革

开展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回头看”工作

时间:Jan 5, 2022 1:56:53 PM 作者:枣强县编办

    按照市委编办《关于转发〈河北省委编办关于印发全省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对照“回头看”范围和主要任务,对我县涉及改革的三个单位改革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上级要求,提前谋划开展工作
    县委、县政府把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先后多次召开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改革精神,形成了“县委政府负总责、事改领导小组强督导、主管部门负全责,涉改单位为主体,编制部门保协调”的联动机制,创造了良好的改革环境。2020年4月24日,以县委、政府名义印发《枣强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的目标任务、改革思路、改革形式、工作步骤、资产处置、人员安置、及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有力推动了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分类施策、一户一策推动改革进展
    根据经营类事业单位运行情况、经济效益、发展潜力等情况,坚持分类施策,逐一制定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实施,实现事企分开。我县涉改单位3个,其中县司法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虹律师事务所和事杰律师事务所;县政府办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人民政府招待所。
    按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改革方式,“对经济效益较好的特别是已经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或经济效益一般,但具有发展潜力、转制后能够激发活力、正常经营的,要加大改革力度,通过减轻负担等政策支持其做强做大,积极稳妥推进转企改制。”结合三个单位的基本情况,两个律师事务所转企改制,县人民政府招待所稳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
    三、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如期完成改革工作
    县委、县政府结合全县经营类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科学研判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趋势,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对两个律师事务所收事业编制16名,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转为企业;对人员较多的县人民政府招待所采取稳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人员只出不进。
    经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2020年9月29日,以枣强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分别印发《关于同意枣强县人民政府招待所稳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的批复》和《关于同意枣强县晨虹律师事务所和枣强县事杰律师事务所转企改制的批复》。标志着我县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