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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区直部门及乡镇权责清单的通知

时间:May 31, 2021 9:54:16 AM 作者:冀州市编办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直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区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按照《中共衡水市委办公室、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办字﹝20206号)部署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的有关规定以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区有关部门区直各部门和乡镇权责清单进行了编制审核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权责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权责事项梳理编制情况

1、本次公布的23个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包含行政权力事项2653项(其中行政许可253项、行政处罚1692项、行政强制112项、行政检查233项、行政裁决9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44项、行政奖励29项、行政确认129项、其他类151项)。

2、本次公布的10个乡镇权责清单包含行政权力事项1670项(其中行政许可220项、行政处罚900项,行政征收40项、行政给付260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确认180项、其他类60项)。

二、工作要求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权责清单公布后,各部门要按照权责清单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市场监管,解决政府管理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公共服务,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不断提升行政效能。

2、加大宣传力度。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权责清单的宣传工作,争取多种途径,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内容,广泛发动干部职工进行宣传普及,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真正打通区乡两级权责清单的“最后一公里”。

3、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部门要以本单位名义将权责清单通过文件、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管。权责清单公布后,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包括上级委托下放、取消等情形,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权责清单事项意见,按程序作相应调整后予以公布。

4、本通知下发后10日内,政府办公室负责将权责清单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区直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同步编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

区直权责清单.zip乡镇权责清单.zip

 

衡水市冀州区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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