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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上报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时间:Oct 19, 2018 6:39:09 PM 作者:冀州市编办

区直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广度深度,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精神,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冀州区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各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事项再次进行动态调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清单事项梳理
各部门要认真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规范清单事项事实依据,对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调整情况以2017年梳理加载的清单为底本,对各自职权范围内的所有清单事项进行回头看,对需要取消、调整或新增的事项予以汇总(填报格式见附件),并附调整请示报告,于9月29日17:00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经主管领导签字一并报送至区审改办。
二、其他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事项调整上报工作,对于迟报、漏报等出现问题的由部门负责,同时部门也要及时更新调整政务服务平台涉及部门的事项(主项名称与清单一致即可),如平台与清单事项出现不一致情况由涉及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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