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崔海霞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时间: 2022-03-14 作者:衡水市委编办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期,我国多地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已波及20多个省份,我省已有6个地市出现疫情,形势十分复杂严峻。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是抗击疫情最重要的保障,为此向全体市民提出如下倡议。

一、衡水市域内人员非必要不出行、不出差,尤其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
二、衡水市域外人员暂不来衡,确需来衡的,必须提前向社区(村)和单位报备。
三、所有来衡返衡人员须行程卡和健康码无异常并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低风险区人员,到衡后要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于第1、4天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之前,尽量不外出,严禁参加聚集活动。不要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对中高风险区域所在的县市区、出现阳性感染者县市区来衡返衡人员,严格实行14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期间单人单户、足不出户。
对中高风险区域来衡返衡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加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四、未提前主动报备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被采取集中隔离管控措施的,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五、广大市民对自己身边的来衡人员,须主动提醒、劝导、报告,共同守护好我市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六、广大市民要尽量居家生活、减少不必要外出,不要组织、参与聚会、聚餐、培训、演出等聚集性活动。日常生活中牢记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一米线”,保持合理社交距离。
七、提倡市民移风易俗,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八、如果出现感冒、发烧、乏力等症状,要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主动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不要随意流动,更不要参加聚集活动。
九、要相信权威信息,不要转发任何未经权威机构认证的小道消息,自觉抵制虚假信息。
十、防疫一线的基层干部职工要保持高度警惕,严格履职尽责,落实包联责任,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示范,积极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规定。
广大市民朋友们,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群防群控、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共同筑牢衡水疫情防控的“钢铁防线”,为建设“六个新衡水”做出每一位市民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