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制度建设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清单制度建设

中共衡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

时间: 2019-09-20 作者:衡水市委编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按照省委编办关于全面开展各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情况,对部门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形成《衡水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2019年版),现予以公开。

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公布后,各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严格在法律制度框架下履行职能。涉及职责交叉的事项,要建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效能,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市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责任清单的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以及部门职能变化等情况,及时向市委编办提出调整申请,以确保清单内容准确、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要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按时完成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和公开工作。

 2019920

衡水市市本级责任清单(2019年版).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