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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多措并举严格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

时间: 2022-01-19 作者:衡水市委编办

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编委《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省委编委《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细则》)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着力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衡水市委编办多措并举,推动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确保党的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学习领会,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把《办法》和《细则》列入室务会议重要学习议题,深入细致地开展讨论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细化报告主体、内容、程序和时间等相关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扎实有效开展。组织召开由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干部和市直各部门干部人事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题培训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有关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的精神,要求各级各部门从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和规范机编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做好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二是组织开展实施,在“抓细抓实”上下功夫。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通知》以全面贯彻落实《细则》精神和要求为着力点,围绕向谁报告、报告什么、怎么报告这一主线,从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报告事项、严明纪律要求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措施,确保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落到实处。建立机构编制报告联络人制度,指导各县市区、市直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确保各地各部门按时保质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严把报告质量,对质量不达标的报告,将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分析指导,并发回重报,以高标准、严要求提升报告整体质量。同时探索建立机构编制报告登记、查阅、利用制度,强化报告工作的严肃性。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在“结果运用”上下功夫。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加强督促指导,通过电话催促、发函催办、业务指导等多种方式,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瞒报、漏报、虚报和逾期不报的,提请市委编委视情况处理,确保报告制度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务求实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加强结果运用,围绕各地各部门上一年度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结合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核查和评估、机构编制法规执行等情况,对各地各部门上报的机构编制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对存在的共性问题,着力认真研究解决;对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予以借鉴吸收,为市委全面了解机构编制工作情况、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调配资源配置、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切实提升机构编制报告的实际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