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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编委办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扩大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试点的通知》

时间: 2018-10-19 作者:衡水市委编办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在总结先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进一步开展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试点,根据《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试点的意见》(冀机编〔2016〕20号)精神,省编委办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试点的通知》(冀机编办〔2018〕105号)。

通知强调,要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认真落实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议事决策规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党务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医院年度预算。

通知要求,要做好配套衔接。机构编制部门要认真落实冀机编〔2016〕20号文件明确的各项改革内容和要求,围绕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公立医院财政支持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加强与卫生计生、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政策措施,做好配套衔接,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推动试点任务落到实处。

通知明确,要精心组织实施。试点公立医院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领导,研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实施方案涉及到的重大问题,要充分征求广大职工意见。试点期间,要严格遵守机构编制、财政和组织人事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突击进人,严禁超出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要切实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广大医务人员队伍和谐稳定,注意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好节奏和进度,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信息来源:河北省编办

责任编辑:综合处